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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千元诉讼费打胜“一元”官司

1998-03-26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安徽芜湖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一起案件中,将经济赔偿的请求由20万元减少到1元钱,虽获胜诉,却支付了6412元诉讼费用。该公司由旅美华人李朝贵担任董事长。在芜湖经商的美籍华人田某却在自己的名片上印着该公司“董事长”的头衔,并广为散发,在接受新闻记者采访时也以该公司“董事长”的身份出现,致使社会上许多人对李朝贵的董事长身份产生了怀疑。

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田某的行为严重地损害了原告的名誉权,依法做出判决:田某立即停止对原告名誉侵害,赔礼道歉,赔偿原告人民币1元整。

李朝贵之所以在庭审前将20万元的赔偿请求减少到1元钱,既是考虑到芜湖招商引资的大局,又是为了引起社会对这起官司的关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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